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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自己就一边守城杀敌赚因果币,一边好好潜心研究一下那九重天刀吧……
王莽之乱时的起义军虽然号称是农民起义,但绿林军的前身却几乎都是些土匪豪强,头领们本身就杀人放火、无法无天惯了,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纪律性。
因此自刘秀冲出去的消息传来后,校场的训练就停止了,几个将领兴高采烈的跑去喝酒,其他人自然是作鸟兽散。
“忆奴!”此前小圈子那个壮硕的少年小跑了过来,兴高采烈的揽着林书航肩膀:“走,吃饭去,刘宗叔冲出重围可是值得庆贺的大事儿,听说今天中午会给大伙儿加窝头呢!”
这少年叫刘二狗,和林忆奴是同乡,当初定居在济阳乡下时,林牧远两口子颇有些家私,置办了不少土地,也算是当地的富户,时常接济一些穷人,刘二狗家就是曾经被他们接济的对象。
此后王莽篡汉,王田、私属等革新政策,让大量如林牧远这种小地主家庭家道中落,被迫害入狱,很快发配去了北方,此后就再无消息。
两口子不在后,是刘二狗家收留了林忆奴。
二狗年纪虽不大,但和他父亲一样,性格颇为豪爽,念着林家曾经的恩惠,也一直当林忆奴是自己的亲弟待,对他照顾有加,两人感情不错。
此后农民起义爆发,刘秀本身也是陈留济阳人,便在那边拉起一队人马响应,刘二狗的父亲刘洵,仗着自己也姓刘,强混了个同室宗亲的旗号随之入伙,算是全家参军,于是林忆奴也就跟着来了。
适才在校场上和林忆奴一起操练的那几十人,就是刘秀当初从老家带出来的亲兵队伍,称之为舂陵军,眼下舂陵军的主力都在围攻宛城,而在昆阳城内的只是一些刘秀老乡,也号称舂陵军,战力虽然不怎么样,但胜在忠心,而二狗的父亲刘洵,便正是跟着刘秀冲出城外去的十三骑之一……
看得出来城中确实缺粮,窝头什么的,其实也就是一人一个拇指大的面团疙瘩,配上那碗几乎都数得清有几颗米的清汤稀饭。
就这,居然也已经让刘二狗等人吃得一脸满足了。
下午时不用训练,但却需上城头干活,要将许多大石、滚木、烧油的铁锅等等都搬上城头去,以作守城所用。
那城墙约莫有三层楼房十米高,借着干活的时间,林书航朝城外张望了一眼。
只见城墙下矗立着许多鹿角桩和拦马索,前方则是大片开阔的空地。
而在一马平川的昆阳城外,隔着大约两三里外,矗立着数之不尽的营帐。
新军的旗帜飘扬,环城而布,将整个昆阳城围得水泄不通,纵深更是延绵十数里,根本就看不到尽头。
林书航记得有无聊的人曾计算过,一个普通现代人的一生,大概也就只会遇到上十万人而已,因此现代人其实很难想象一次性看到几十万人的感觉。
成片的营地、肃穆的战场。
此时虽尚无硝烟弥漫,但一种厚重的萧然杀气却在那大片的营帐上空凝聚着,明明是晴空万里,却也无端端的给人心里一种乌云密布的感觉,给人平添一种紧张的情绪。
刘二狗其实也怕,但在林忆奴面前,在其他那些小兄弟面前,他却总是能装得内心无比强大。
“嗨,别怕!”他见林忆奴看着外面的新军出神,还以为他被吓到,于是拍着林忆奴的肩膀笑道:“刘宗叔是个真正有本事的人,他一定可以搬来救兵,杀退这些贼子的!咱们绿林军,厉害着呢!”
声音其实微微有点抖,但可能他自己都没察觉,语气倒是无比的坚定。
林书航冲他笑了笑,点了点头:“是啊,一定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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