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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这天下午,李破支使着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则躲在屋内,扒皮拆骨,忙了半个多时辰,才将锅支起来。
过不多时,老头气咻咻的找了过来,不过再就没离屋儿,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拢在了屋里,闻着渐渐浓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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