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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迪斯上场了,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做为‘玫瑰骑士团’分团长之一,霍迪斯并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对于常年和法波尔‘礼尚往来’的熊堡人,对于‘玫瑰骑士团’的几位分团长那是相当熟悉的,其中自然包括霍迪斯。
十五岁的霍迪斯在十五年前加入‘玫瑰骑士团’,曾是‘玫瑰骑士团’最被看好的年轻人,直到……迪尔克莫的出现。
仅一战就胜了特斯因‘龙血骑士团’正副三位团长,铸就了远超任何人的威名。
很自然的,迪尔克莫成为了‘玫瑰骑士团’总团长。
而一直被看好的霍迪斯?
则成为了分团长。
传闻中,霍迪斯还因此觉醒失败,一直困顿在二阶范畴。
不过,就算是这样,霍迪斯依旧是‘玫瑰骑士团’中,除去迪尔克莫外最强的人。
而且,霍迪斯和迪尔克莫私交甚好。
在迪尔克莫刚加入‘玫瑰骑士团’时,霍迪斯就是迪尔克莫的教官。
当迪尔克莫成为了‘玫瑰骑士团’总团长,霍迪斯则被迪尔克莫提拔成为了自己的副手,将‘玫瑰骑士团’大大小小的事物都交给了曾经的教官。
可以说是,信任有加。
霍迪斯也没有让迪尔克莫失望,将整个骑士团打理的井井有条。
“竟然第一场就是霍迪斯?”
法波尔的贵族们有些意外。
按照他们的想法,应该先派人去试探一下歌德,然后,再派出霍迪斯一锤定音才对。
唐纳德.多特却不意外。
身为‘玫瑰家族’中被重点培养的人,对于迪尔克莫的龌龊,他可是一清二楚的。
当年霍迪斯再次血脉觉醒是十拿九稳的。
为什么失败呢?
自然是迪尔克莫搞的鬼。
虽然很隐蔽,但依旧是有迹可循的。
“也许这一点可以利用一下。”
唐纳德.多特扫了一眼擂台上的霍迪斯,眼中浮现着怜悯——对方也是‘玫瑰家族’出身,曾经前途无量的天才。
而现在呢?
两鬓斑白,面容苍老,一点儿都看不出是三十岁的人,反而像是五六十了。
“真是可怜。”
唐纳德.多特摇头叹息。
警告自己千万不能成为这个样子的同时,脑海中完善着计划。
不过,却被随后的欢呼声打乱了。
这位‘玫瑰家族’的年轻人抬头看去。
歌德从选手通道中走了出来,走上了擂台。
“歌德少爷加油!”
“歌德少爷加油!”
……
做为主场,歌德一出现就赢得了在场熊堡人的欢迎。
歌德面带一丝克家人特有的憨厚微笑,冲四周致意后,就看向了面前的对手。
红色的皮甲,长靴,腰间挎剑。
剑柄透亮,剑鞘干净。
对方修长的手掌正搭在剑柄上。
霍迪斯,血脉觉醒后,获得了非同一般的速度,尤其是‘快剑’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歌德脑海中浮现着有关对方的资料。
霍迪斯则是十分有礼地鞠躬示意。
“‘玫瑰骑士团’分团长霍迪斯见过歌德.韦恩阁下。”
说着这样的话语,霍迪斯却突然解开腰间的长剑,径直抛向了看台——在那里的‘玫瑰骑士团’成员一把接住了长剑,脸上满是兴奋。
所有人看着这一幕,则是一愣。
难道?!
包厢中,唐纳德.多特和多特尼尔.玛格坐直了身躯。
“我虽然以快剑出名,但是我更擅长的是‘徒手格斗’!”
“面对您这样可敬的对手,我不会留手!”
“我将用我最擅长的方式击败您!”
霍迪斯一脸正色地说道。
果然!
唐纳德.多特和多特尼尔.玛格一眯眼。
“霍迪斯竟然选择了徒手之道?”
“家族中为什么没有人发现?”
“是……”
“迪尔克莫!”
唐纳德.多特微微一愣后,就回过了神。
接着,这位‘玫瑰家族’的年轻人冷笑了一声。
“并不是那么的愚蠢吗?”
“还知道用一些小恩小惠收买人心,难怪霍迪斯会心甘情愿的为你卖命——不过,越是这样,霍迪斯知道真相后,就越会恨你!”
“这真是太好了!”
想到这,这位‘玫瑰家族’年轻人的心底,那计划已经完善了一半。
而多特尼尔.玛格在回过神的时候,目光中满是惋惜。
霍迪斯和今年二十七岁的他是同辈人。
小时候,当时‘玫瑰家族’和‘郁金香家族’关系缓和时,两人还在一起学习过。
所以,多特尼尔.玛格很清楚对方的剑术天赋时多么出色。
可现在?
竟然选择徒手之道!
不自觉的这位郁金香家族长子就扭头扫了一眼迪尔克莫。
这个时候的迪尔克莫正一脸期待、兴奋、得意地看向擂台,根本没有注意到郁金香家族长子的扫视,他的嘴中,有着的只是‘杀了他、杀了他’的喃喃自语。
郁金香家族长子收回了目光。
他不想要再看一眼这种令人恶心的蠢货了。
那一抹得意,早已告知了他答案。
“呵,因为嫉妒吗?”
“选择用自己的‘力量’误导霍迪斯?”
“真是恶心!”
郁金香家族长子看向霍迪斯的目光中也多出了一丝怜悯。
不过,仅仅是一丝丝怜悯罢了。
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情绪了。
身为郁金香家族的长子,他巴不得迪尔克莫做出更多‘误导’的事情来——这简直是在为郁金香家族添砖加瓦。
当然了,郁金香家族长子对于这第一场比斗,也满是好奇心。
他有点好奇霍迪斯的徒手格斗能力了。
即使迪尔克莫因为嫉妒之心,误导着霍迪斯,但是霍迪斯的徒手格斗能力也一定不差。
不然的话,不可能被误导。
这位郁金香家族长子的目光变得专注起来。
而站在擂台上的歌德则是目光怪异。
还有这好事?
他最擅长的就是徒手。
腰间的长剑?
虽然因为经过‘战士’的第一次洗礼,算不上是装饰品,但和他的‘徒手格斗’相比较,也就是比装饰品略强。
“要比拼徒手格斗能力吗?”
他确认地问道。
“不!”
“我的意思是我徒手,而您可以使用武器。”
霍迪斯语气尊敬。
那两鬓斑白、面容苍老的尊敬,给人一种卑微感。
可对方的双眼依旧明亮。
汇聚着不屈不挠的坚韧。
歌德笑了。
“你徒手,我也徒手。”
“身为北境人,我从不占人便宜。”
“而且……”
“我恰好和你一样,相较于长剑,更擅长徒手!”
这样坦诚的话语,令霍迪斯一愣。
随后,这位面容苍老的骑士再次向歌德鞠躬示意。
周围的北境人则是再次发出一阵阵欢呼。
北境人就喜欢这种坦诚的汉子。
那种遮遮掩掩的家伙,在北境人看来就是上不了台面的。
听到周围的欢呼声,歌德微笑更浓了一分——他为什么不撒谎说自己擅长剑术,不擅长徒手格斗,再用徒手格斗赢得比赛?
因为没有必要!
现在的他,不再是籍籍无名了。
当他站在这个擂台上时,有关他的资料一定会出现在在所有势力的桌面上。
凡行过,必有痕迹。
一旦留下了蛛丝马迹,自然是会有人推导出足够多的线索。
所有,他擅长徒手格斗并不是什么秘密。
毕竟,世界上聪明的人太多了。
与其撒谎被人揭穿,还不如这个时候大大方方说出来。
而且,看看霍迪斯和周围人的态度吧。
效果相当不错的。
北境人的欢呼,法波尔贵族的愕然早已证明着这一点。
而在包厢内的大公更是笑了起来。
他为什么会喜欢自己这個侄子?
除去都是克家人外,自然是因为自己这个侄子的聪明和行事风格——不同于他的三个儿子,虽然极为优秀,但每一个都有些极端。
歌德反而是有点像是吸收了他三个儿子的优点,极度淡化了缺点。
长子的天赋。
次子的隐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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