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夕成道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十章 屯矿,巨舰大炮时代,一夕成道,第八区小说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李清在通讯频道内发了一段信息,大意是想在外环小行星带转一圈。
这小行星带内十几个野怪采矿基地有几个离他们的采矿区域不远,有可能会被他们发现,免得误会提前说一下。
这一次没有瞎跑,因为他有坐标,杨云波等人之前偶尔看到,随手记录下来,之前给他附近星图坐标时顺手传了过来,他不用到处跑,直奔坐标目的地。
两个时辰后,护卫舰出现在一片混杂的小行星带群内。
快速流动的陨石给了他最好的掩护,如施故技,继续远距离偷取矿球。
一个,两个,四个,等到第五天,他一口气将坐标上共11个野怪采矿基地的矿球全部偷光。
没有意外,这些野怪采矿基地的雷达传感器绝大部分都比不上他,只有两个和他差不多,被两条驱逐舰的舰载雷达提早发现,但他利用敌人驱逐舰巡逻至另一边的机会,迅速偷取,等驱逐舰反应过来时转身就跑。
等甩掉追兵,又重新返回继续。
如此往复了十几次才偷完。
这11个野怪采矿基地中积累的矿球最少的两个,最多的有八个,总共加起来有42个,加上之前积累的14颗,总共56颗。
单颗价格多少不太清楚,毕竟这里面除了铁矿之外还有不少的灰晶石银晶石以及灰岩,也有少量价值稍高的类铜矿,片麻岩,晶状石英类晶体之类,其中最有价值的是其中有一个矿球内全部都是类银矿,远远望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灰银色球铁。
类银矿原矿价是78星元一方,类铁矿是15星元一方,整整五倍的价格,相当于这一个矿球能比得上五个普通的矿球。
回到基地时,离和夏启约定前往燃烧幽灵星系卖矿差不了几天,但此时有个问题难住了李清。
整整56颗直径约五公里左右的矿球,该怎么运过去?
用牵引的方式运过去是个好想法,工业舰也有这个设备来牵引,但小型工业舰没那个运力,根本拉不动,这最少是大型工业舰才有的运力。
虽然在星空中无阻力,理论上哪怕是一颗大行星也能拉得动。
但理论只是理论,实际上哪怕能强行令大行星脱离轨道,但在恒星引力井范围内,强大的恒星引力束缚下,根本无法拉扯得动。
找夏启他们借也不现实,他们手头上的运输船都是按照自己能力买的,借那么一条小型运输船可能没什么问题,但他手头这56颗矿球可不是几条小型运输船能拉得走。
粉碎精炼是个好想法,但自己只有一套精炼设备,产量太少了,时间来不及。
“真是脑壳痛!”
李清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这个难住,当初从津门星系出来时压根没想过会碰到这种问题。
原来想法是哪怕真屯了大量的矿,也可以先放进掌中宇宙,等到津门星系附近找个无人星系重新装船,一次一次的往返出售,就多费一点时间而已。
但在这里就没法这么搞,这片星域的个人玩家就那么点,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他这么来回不停的卖,很容易被人注意。
被这个问题烦恼了整整两天,李清终于.....
也不算是灵光一闪,而是考虑了无数种可能性之后,自然而然的想到一个掩饰方法。
众所周知,在星海之中有一种叫做遗珍的宝物。
这种玩意也叫远古遗物,形成条件极其苛刻,非常的珍贵。
因为远古遗物的形成条件极其复杂与不可捉摸性,所以遗珍的类别也不可捉摸,只要条件允许,任何东西都有可能形成遗珍,从而拥有神奇的功效。
那么重点来了。
李清在认真仔细考虑,考虑到以后这玩意总会有暴露的时候,与其遮遮掩掩让别人乱猜,还不如自己主动展示出来。
自己控制展示在外的功能与效果,这比别人胡乱猜测更好。
起码别人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拥有巨大空间的遗珍,或许有贪婪者,但绝对不会是什么大人物。
大人物自持身份,爱惜名声,起码在好处不足以让自己放弃维持了许久的名声之前是不可能做出强抢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遗珍这种宝物有一部分不可抢夺,有一部分是可以抢夺的,但条件非常苛刻。
其中不可抢夺的属于不论你怎么做都抢不了,哪怕将遗珍之主彻底杀死也拿不到手。
能抢夺的也是条件极为苛刻,首先,必须要找到一名非常强大的灵能者压制住遗珍,然后寻找到一种叫做灵能结晶的宝物,这玩意是强大灵能者死亡后留下的灵能与灵魂结晶。
需要融化这灵能结晶成灵能液状将遗珍包裹,隔绝遗珍与主人的联系,再将遗珍之主杀掉。
这个杀掉是指彻底杀死。
众所周知玩家死亡是可以复活的,只是会视战死原因损失一定寿命,只有耗尽所有寿命才算彻底死亡。
剥夺遗珍三要素:
非常强大的灵能者。
强大灵能者的灵魂结晶。
彻底杀死遗珍之主。
三者结合,才能强行夺取一个遗珍。
当然,这个是指已经认主的遗珍,如果是未认主的遗珍,夺取的难度会大幅降低,在一段时间内杀掉遗珍持有者,就会直接掉落。
另外,有些特殊遗珍本身不具备认主这个功能,不论是谁只要持有都能使用,可以交易,这种剥夺条件一样简单。
绝大部分低级遗珍都不具备认主这个功能,只有少数特殊遗珍与高等遗珍才具备认主功能。
李清对外宣传自己这个遗珍已经认主,且功能单一只有一个巨大的独立空间,无战斗功能,这样能最大限度减少觊觎者。
所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