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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韫宜垂眸看着蓝崇洲手里的衣裳,却突然笑出了声,带着些讽刺。

她缓缓弯下身子,与他平视,面无表情的开口。

“你以为我在闹脾气是吗?我受过的一切苦,都被你说的这样轻巧。”

“那年我七岁,给蓝婉茹割腕取血后,因为失血过多晕死在了蓝府。那是满满一个海碗的血。”

“你害怕我死了,怕蓝婉茹再也喝不到血,就把我带去了药铺。药铺的对面是一家普通的成衣店。我醒来后第一眼,就看见了那一件粉色的衣裳。”

“我跟你说,四哥,我好想要这件粉色的衣裳啊。我以为你看在我为了蓝婉茹去了一趟鬼门关的份上,会答应我。”

“可你阴沉着脸,手用力的捏着我的伤口,对我说:我的手腕上全是刀疤,手指上全是绣花留下的茧,根本没有资格穿这样好看的颜色。”

“你说蓝婉茹还躺在病床上,而我还动这些花花肠子,简直是没有良心,让你恶心。”

“最后你丢下我,一个人回家了。我跌跌撞撞的跟在你的后面,亲眼看见你把那件粉色的裙子被你买下来,送给了蓝婉茹。”

“从此以后我最讨厌粉色。”

蓝韫宜盯着蓝崇洲的眼睛,一字一句的开口,平静的声调里夹杂着一丝颤抖。

她看见蓝崇洲猩红眸子里的自己,就好像是回到了那年七岁,回到了那段漆黑的童年。

她跌跌撞撞跟在蓝崇洲后面的时候,仓皇、卑微。就像是一只丧家犬,被全世界抛弃。

蓝韫宜突然浑身开始颤抖。

她本以为重活一世,她会把所有不甘忘掉,把所有偏袒和忽视都独自消化,没了爱也没了恨,就可以把他们当成陌生人。

可是她忘不掉,她忘不掉。

刻进骨髓的伤口,是如何才能忘记呢?

一时间狂风大作,风吹起蓝韫宜的衣袖,露出她手腕上纵横交错的伤疤,密密麻麻长的像是蜈蚣,看上去奇丑无比。

手指尖结满了厚厚的茧,失去了少女原本有的柔软、鲜妍。

她的手粗糙的像是耄耋的老媪。

蓝韫宜急急扯下袖子,遮住了自己手腕处的疤痕,转身跑回了院子里。

蓝崇洲一动不动的站在风中,眼神空洞,像是要流下血泪来。他任由狂风捶打着他的脸颊,觉得自己的心脏正在被虫蚁撕咬。

他的心突然变得好疼,像是被人撕碎胸口,活生生掏了出来,又吞进嘴里大口大口的咀嚼,再一下吐到了地上。

他无力的松开了手,手里的粉色衣裳随风飘起,又猛地扑进了尘埃里,像一只垂死的蝶。

密密麻麻的疼痛像虫蚁爬入他的血管经脉,侵入他的四肢百骸。

蓝崇洲全然失去了意识,像一只渴水的鱼,跌跌撞撞的往外跑,面上的液体无声滑落,等滑到了嘴里,他才知道这是泪。

他好像真的做错了,他好像根本不配当韫宜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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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蓝公子?咱们这打烊了,要不小的叫了蓝二小姐来接您回去?”凝香馆的小厮看着眼前的蓝元昼,有些为难。

蓝元昼此刻还捏着酒壶,四脚朝天、仰躺在凝香馆的正中间,昨夜和他喝酒的那些狐朋狗友,一个都不见了踪影。

自从蓝韫宜与蓝府分了家,这蓝元昼就更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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